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岂能向孩子推销减肥品

1998-09-1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一个13岁的女孩看了电视直销广告后,瞒着母亲电话订购了价格为950元的减肥品——

一位13岁的女孩看到一则杭州康蓓贸易有限公司电视直销广告后,打电话给该公司,欲买一瓶减肥品,但工作人员却向她推销了两瓶。女孩的母亲丁某知道此事后,感到非常气愤,要求公司给退货,但康蓓公司不同意。

7月31日,丁某的女儿在同学家里看了一个“纤塑锭”减肥品电视直销广告。打电话订购一瓶,并告诉接电话的人,她只有13岁。电话那头的服务员告诉她,原来广告上说的这种减肥胶囊每顿饭前吃3粒,现在改为6粒了,所以现在最好吃两瓶,否则减肥不见效。而且,买两瓶可享受优惠价950元。丁某的女儿身边只有妈妈给她存的700元学习辅导费,只好向同学借了250元钱,买了两瓶。

8月15日,丁某发现女儿在吃减肥品,立即让女儿停止食用。8月29日,康蓓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到丁某家中,询问其女儿食用减肥食品后的情况。丁某要求退掉未开封的一瓶减肥品,但那位工作人员说:“公司没有退货的先例。”丁某解释,送货员上门送货时,家中没有一个成人,送货员将近1000元的东西推销给一个并没有独立行为能力的孩子,也不问一问这么多钱孩子是从哪里拿来的,父母是否同意,更何况轻率地将减肥品推销给一个发育期的孩子,这种做法不符合职业道德。丁某还没说完,对方就把电话挂了。

丁某非常气愤,8月31日下午,她去了位于杭州中山中路的康蓓贸易有限公司。接待丁某的是一位姓郑的负责人。经过近一个小时的争论,郑某终于同意退货,但退一瓶要收40%的“送货费”和“发票费”。又经过一番争论,双方终于达成协议,收取10%的费用,公司退还丁某407元。

为了退一瓶减肥食品,丁某感到身心俱疲。

摘自《钱江晚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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